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4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北京市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入会且正常经营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填报年度
所填报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填报截止时间
2023年3月7日9:00—2023年4月30日17:00。
四、填报方式
本年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继续延用线上填报方式,分别在两个??榻胁僮?/span>:
(一)行业报表???/span>
请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网址:www.ecctaa.com),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在“行业报表”模块进行填报:
1.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2.上传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申报表)。
(二)资料申报???/span>
待“行业报表”模块填报完成后,下一步进入“资料申报”???/span>:下载并上传《2022年度单位会员情况补充报表》(excel版)。
注:上传、提交后还需再次点击提交,方可完成最终上报
五、特别注意事项
(一)关注今年报表新增数据项,新增加“行政登记证书编号”、“当年新招聘从业人员”、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等内容,请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中予以重视。
(二)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
(三)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六、其他
1.行业报表数据填报单位为“万元”。
2.请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请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汇总数据将进行比对分析,差距较大将采取相应措施。
4.填报工作情况列入专项自律检查内容一并参考。
5.填报时请阅读具体事项说明。
6.咨询电话:北京税协会员部88825575、88825478。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