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2017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7]043号)转发给你们,请2017级“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方向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名单(见附件二);未参加2016年第二阶段高端人才培训的也可以报名参加这期培训,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
附件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2017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
附件二:2016级“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方向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参加名单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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