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举办2019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9]042号)转发给你们,请2019级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和未参加2018年第二阶段高端人才培训的高端人才培养对象(2017级和2018级)积极报名参加培训,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名。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举办2019级高端人才“走出去”企业税务代理研修班的通知》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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