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组织参与200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京科高发[2008]36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与我会有关事项的办事流程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双休日除外。
二、地点:注册会计师名单、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证明在我会注册部办理,近三年是否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证明在我会监管部办理。
三、当年任职注册会计师名单由我会注册部直接出具,事务所无需提前准备。
二00八年十月九日
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地税局
关于组织开展参与2008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京科高发[2008]3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为做好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北京市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的条件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3年以上,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0%,全年月平均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ㄈ┦煜じ咝录际跗笠等隙üぷ鞯南喙卣?。
二、中介机构的职责
?。ㄒ唬┙邮芷笠滴?,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对企业提交的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的研究与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ǘ┲薪榛褂菔党鼍咦ㄏ钌蠹票ǜ?,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参与认定工作的资格,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三、中介机构备案需报送的材料
参与备案的中介机构应提交《中介机构备案表》(见附件1)和以下证明材料:
?。ㄒ唬┲薪榛褂抵凑眨ǜ北荆└从〖⒆橹勾胫ぃǜ北荆└从〖?、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ǘ┲薪榛怪匆抵な楦从〖?BR> ?。ㄈ┲薪榛沟蹦耆沃爸肮っィ郊?);
?。ㄋ模┯杀本┦凶⒉峄峒剖π岢鼍叩闹薪榛沟蹦耆沃白⒉峄峒剖γ?;
?。ㄎ澹┳手手っ?、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受理备案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备案材料的时间
受理备案材料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4日(周二)下午16:00
?。ǘ┦芾肀赴覆牧系氐?BR> 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
联系人:李海龙、连连、闫峰
联系电话:64853163/64/65/66/67
五、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可按规定开展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与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业务。经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将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www.bjkw.gov.cn)、北京市财政局(
www.bjcz.gov.cn)、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www.bjsat.gov.cn)、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www.tax861.gov.cn)等部门的网站对外公布。企业可自行从中选择中介机构并委托开展业务。
六、参与2009年度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的备案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中介机构备案表
2.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
市科委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1:
中介机构备案表
中介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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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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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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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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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设立日期 |
年 月 日 |
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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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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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职工月平均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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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注册会计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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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计师(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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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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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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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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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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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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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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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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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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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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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情况 |
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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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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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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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的业务资质(需注明资质的批准机关、资质类型和取得资质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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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的主要业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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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是否有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如有,请如实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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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获得奖励或荣誉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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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重声明:谨此保证,本表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单位盖章 主任会计师、法定代表人或
执行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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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介机构当年任职职工名单
中介机构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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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空白栏不够填写,可适当附页;2.如超出一页,每页皆须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