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16]010号文转发给你们。请各所认真研读, 结合事务所实际和工作需求,做好参训工作计划和报名准备工作,待接到各期培训班具体通知时,再行报名参训。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2016年度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计划
2016年中税协计划在在扬州培训基地、西部培训基地和大连培训基地举办14期预算内培训班(含3期高端培训班)和6期预算外培训班(自费);网校计划新增课程25门。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地方税协根据每期培训班通知要求组织报名工作。
2.报名时间:中税协将于每期培训开班前40天左右发布培训通知,并组织网上报名。
3.招生名额:扬州培训基地预算内班每期拟招生200-250人,西部培训基地和大连培训基地预算内班每期拟招生120-150人。预算外班每期拟招生200人左右。
4.2016年度中税协(西部)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三、参训要求
2016年度报名系统拟增设有关功能选项,凡是报名成功而无故缺席的人员及所在事务所将被记录,今后报名培训将受影响(具体要求见当期培训通知)。
附件1:2016年度中税协(扬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2:2016年度中税协(大连)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附件3: 2016年度中税协(远程)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